马来西亚的工作时间
马来西亚的最高工时和加班法
马来西亚的最高工时和加班法由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管理和制定。该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劳动力市场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包括工时、加班、休假和劳动条件等方面的规定。其目标是确保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公平权益,并促进良好的劳动关系和工作环境。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并提供相关的指导和支持。雇主在马来西亚招聘时必须遵循的最低法定标准和条件,以下是与最高工时和加班有关的主要规定:
最高工时
根据马来西亚《就业法》的规定,马来西亚的标准工作周是从周一到周五,每天为8小时,通常从上午9点到下午5点。对妇女的特殊限制包括对在农业部门工作的女性雇员的保护,不允许妇女在晚上10点至凌晨5点之间工作。除特殊规定外,雇主不得要求雇员工作连续5小时以上(休息时间少于30分钟),或一天内工作超过8小时,一周内工作超过45小时,员工有权在工作六天后休息一天。大多数州和联邦领地的周末是周六到周日,而柔佛、吉打、吉兰丹和丁加奴的周末是周五到周六。尽管如此,马来西亚与新加坡的密切商业关系意味着大多数私营企业仍然遵循周一至周五的工作周。
加班工资
在马来西亚,如果员工每月收入低于4,000令吉,他们将有资格加班,并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支付(最多104小时)。对于每月收入超过4,000令吉的员工,加班费将根据公司政策和合同约定确定。对于EA员工,加班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 正常工作日:加班时间按照小时工资的1.5倍进行补偿
- 休息日:如果加班时间不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一半,员工将获得半天工资,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如果加班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一半但不超过正常工作时间,员工将获得一整天的工资。如果加班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间,加班费将以每小时工资的2倍支付
- 公共假期:前8小时每小时工资的2倍报酬,超过8小时后,每小时工资将增加到3倍
请注意,以上说明仅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并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公司政策进行具体的计算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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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合同
在马来西亚,签订雇佣合同必须符合马来西亚《就业法》的规定,包括工时、加班费、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任何未满足这些要求的合同条款都被视为无效。合同条款应以英语和马来语书写,此外,录用通知书和雇佣合同必须以当地马来西亚林令吉(MYR)详细说明工资和报酬。这是为了确保雇员能够理解合同的内容和权益,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公司可能会提供其他语言版本的合同作为参考,以帮助外籍员工理解合同内容。无论合同使用何种语言编写,重要的是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合法,并符合马来西亚《就业法》的规定。此外,合同还必须明确规定与每种员工类型相关的雇佣条款,以避免未来的混乱或争议。雇佣合同必须包括以下信息:
- 雇主和雇员的姓名
- 员工职责
- 工作地点
- 合同期限
- 薪酬、付款周期和加班费政策
- 终止合同的政策
- 休假待遇和其他福利
雇佣合同的编写和遵守对雇主和雇员都至关重要,这可以确保双方权益的保护和合法性。
以下是雇主在雇佣过程中容易犯的一些风险和可能面临的处罚:
- 根据新的劳工法案,劳工承包商必须向委托人、承包商或分包商提供任何雇员的劳工,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供相关文件进行检查。未能提供这些文件供检查将被视为违法行为,一经定罪,劳工承包商将面临最高不超过50,000令吉的罚款
- 总干事可调查雇员与其雇主之间就就业歧视事宜产生的任何争议并作出决定,并根据该决定发布命令。雇主如不遵守总干事的命令,将构成违法行为,一经定罪,可面临最高不超过50,000令吉的罚款。如果继续违法,雇主将被处以每天不超过1,000令吉的罚款
- 雇主因未能调查性骚扰投诉等而有责任支付的罚款从10,000令吉增加至50,000令吉
- 强迫雇员从事任何活动、服务或工作,并阻止雇员离开从事该活动、服务或工作的地点或区域的行为被定义为违法行为,将强迫劳动或抵债劳动定为违法行为。一经定罪,雇主将面临最高不超过100,000令吉的罚款或最高不超过两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试用期
在马来西亚,试用期的标准期限通常为3个月,但也有可能延长至6个月。此外,雇主有权在就业协议中规定延长试用期的情况。如果在试用期内需要解雇员工,雇主必须提供正当的理由和依据。根据就业法,雇主无权随意解雇试用期员工。如果雇主决定在试用期内终止雇佣关系,通知期和辞职程序应在就业协议中明确规定。如果就业协议没有包含通知期条款,雇主和员工应遵循就业法中规定的最低通知期。
根据马来西亚的就业法规定,以下是试用期内和试用期后适用的最低通知期:
- 员工服务年限为0至2年的员工,通知期为4周
- 员工服务年限为2至5年的员工,通知期为6周
- 员工服务年限超过5年的员工,通知期为8周
对于非《就业法》雇员,通知期取决于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协议。雇佣法雇员通常是那些每月收入低于2,000令吉或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另一方面,马来西亚的辞职程序也需要遵循相应的规定。辞职的雇员需要向雇主发出适当的通知,通知期根据就业年限而定,受雇0至2年的需提前4周通知,受雇2至5年需提前6周通知,受雇5年以上需提前8周通知,除非就业协议中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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