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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class="thead-table salary">
<thead>
<tr>
<th>职位类型</th>
<th>英文名称</th>
<th>平均工资(美元)</th>
</tr>
</thead>
<tbody>
<tr>
<td>销售总监/国家经理</td>
<td>Sales Director</td>
<td>$20,271.30</td>
</tr>
<tr>
<td>销售经理/大客户销售</td>
<td>Sales Manager</td>
<td>$17,118.15</td>
</tr>
<tr>
<td>售前工程师</td>
<td>Pre-sales Engineer</td>
<td>$10,003.35</td>
</tr>
<tr>
<td>运维工程师</td>
<td>Operations Engineer</td>
<td>$8,521.59</td>
</tr>
<tr>
<td>软件开发工程师</td>
<td>Software Development Engineer</td>
<td>$9,584.40</td>
</tr>
<tr>
<td>运营总监/运营经理</td>
<td>Operations Director</td>
<td>$19,940.55</td>
</tr>
<tr>
<td>物流经理</td>
<td>Logistics Manager</td>
<td>$11,877.60</td>
</tr>
<tr>
<td>生产管理/厂长</td>
<td>Production Manager</td>
<td>$15,265.95</td>
</tr>
<tr>
<td>质量经理</td>
<td>Quality Manager</td>
<td>$12,656.70</td>
</tr>
<tr>
<td>电话客服/电商客服</td>
<td>Customer Service</td>
<td>$3,777.90</td>
</tr>
</tbody>
</table>
</div>
博茨瓦纳的劳工法律体系完善,雇工法律意识较强,社会对劳工的保护充分认同。《劳动法》规定了雇主的权利与义务、雇工的手续和劳资纠纷的裁决以及对各类雇员的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法定假日、聘用终止、解聘补偿、假日工资、残废和死亡的抚恤金额等。
雇主应按照雇用合同的约定向雇员提供工作机会,除另有规定外,雇用合同既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
如果每周五天工作日,一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或一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连续工作5个小时的,至少休息30分钟;如工作周期是每五天工作一天,则每日工作时间可增加至9个小时,但其中必须包含总共1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雇员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14个小时。如工作时间超过当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加班费按正常时薪的1.5倍计算;休息日和节假日加班,加班费按正常工作日薪的2倍计算或在加班后10天内给予带薪休假;在正常工作日,连续3周及以上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8小时的,超出部分按加班时薪标准支付工资。
雇员每个月有不低于1.25天的带薪休假;除法定公共假日外,雇员工作每满12个月,其后的6个月内可享受15天带薪假中的至少8天。
若医务人员建议雇员休息,则雇员有权享有带薪病假,连续工作满一年,带薪病假的天数为14天。
在持有医生、护士或助产士证明的情况下,产妇可在分娩前后分别享有6周,共12周的产假。如需要,可再加2周产假。产假期间,产妇可获得不少于其基本工资的25%或每天50普拉的产妇津贴,以两者中较高为准。
雇员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雇主需支付该雇员当时工资的60倍作为补偿,并以最低1.6万普拉,最高25万普拉为限。如因工伤事故导致雇员死亡,补偿标准为该雇员当时收入的48倍,以最低8000普拉,最高20万普拉为限。
合同规定的工作完成或合同订立的期限届满时,雇佣合同终止。未约定期限的雇佣合同应视为长期有效,直至合法终止。雇主和雇员在双方提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可终止聘用合同,但雇主须结清雇员应取得的工资和疾病或事故补偿金。
在聘用合同终止时,入职满3个月的雇员有权要求雇主将其送回原籍或招聘地中离工作地较近的地点,途中发生的住宿、交通及餐饮费等遣返费由雇主承担。如合同终止系因雇员疾病或遭遇意外无法继续履行,雇主无需承担上述遣返义务。
按照员工连续服务的期限计算发放遣散费,连续服务时间不足5年,按照每月补贴1天的薪资进行计算;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对于超出5年部分的服务期间,发放两倍的遣散费。
为了解决本国人员的就业问题,博茨瓦纳严格限制外籍劳工进入博茨瓦纳,要求企业尽量使用和培训当地劳工。只有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以及当地没有的技工才可从国外聘请。博茨瓦纳移民法规定,所有受雇于博茨瓦纳的外籍人员,不论在博茨瓦纳停留时间多长,均须持有博茨瓦纳劳工处(Labour Office)颁发的工作许可证,否则,将被视为非法移民。
近年来,博茨瓦纳收紧工作和居留许可政策,从申请者年龄、英语熟练程度、技术、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验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评估打分。同时,对在博茨瓦纳投资企业的商业性质、产品出口量、对当地原材料的利用、外来投资额度、当地雇员占比、当地合作者所占份额以及投资者的学历、语言水平等进行评估。一般注册公司的董事可获5年长期居留权,公司雇员居留权一般为1-3年。中资企业普遍认为,申请博茨瓦纳工作许可签证门槛较高、耗时较长、拒签率较高。
已有居留许可的中国公民如离开博茨瓦纳应注意:离境6个月内,可凭居留许可返博;离境超过6个月,须持有效的居留许可,重新办理签证后方可返博,否则将被拒绝入境。
博茨瓦纳政局和经济状况较为稳定,因此务工风险较低。博茨瓦纳对非技术型外籍劳务人员输入有严格限制,只有在投资者提供证据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在当地不可获得时,投资者方可引入技术劳工。目前,中国与博茨瓦纳没有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中资企业在博茨瓦纳的项目以雇佣当地员工为主。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引用自中国商务部
博茨瓦纳遵循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收入和资本税务示范公约》中关于常设机构的定义。博茨瓦纳规定,如果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或注册地在博茨瓦纳,或者公司在博茨瓦纳进行管理和控制,那么该公司被认为是博茨瓦纳居民。
博茨瓦纳基本上实行单一税制,有所得税和增值税两类主要税收,相应有《所得税法》和《增值税法》两部法规。博茨瓦纳实施属地兼属人税制。博茨瓦纳《所得税法》规定,对所有来源于博茨瓦纳的收入征收所得税,在征收方式上,对居民与非居民采取不同的征收标准。
为吸引投资,博茨瓦纳政府采取宽松的税收政策,税赋在南部非洲国家为较低水平。博茨瓦纳实行基于来源的税收制度,针对企业的税赋有:
博茨瓦纳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2%,对分配的股息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经财政部长批准采用特殊税率的制造业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经批准的只经营特定服务且只与非居民交易国际金融服务公司,其利润按15%的统一税率纳税;钻石开采以外的采矿业利润按以下公式征税:年税率={70 ―[ 1500 ÷(应税收入÷总收入)]}%,税率不应低于22%的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钻石开采业通常根据与博茨瓦纳政府的协议进行征税。
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
博茨瓦纳对应税商品、服务和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自2021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为14%,适用于所有不符合免税条件或非零税率的商品。增值税注册门槛为100万普拉。增值税税号注册门槛为营业收入达到100万普拉。为应对通货膨胀,自2022年8月1日起的6个月内,增值税率将从14%临时降至12%。从2023年4月1日开始,税率重新恢复为14%。
每个注册增值税的纳税人在提交增值税申报表时需缴纳职业培训税,税额按公司营业额的0.2%至0.5%计算。
在适用的情况下,在进出口商品时需缴纳关税和消费税,具体税费视商品种类和数量而定。进口关税还可能包括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在有形或无形、动产或不动产的转让(通过继承或无偿处置财产)时向受赠人征收,税率为12.5%。
转让税按不动产永久业权和租赁财产价值的5%征收。根据2023年新修订的资产转让税规定,资产转让给博茨瓦纳公民的情况下,此类价值的前150万普拉免征转移税。对非博茨瓦纳公民,资产价值200万普拉以下的部分按10%的税率征收转移税,超过200万普拉的部分,按15%征收。
居民雇员收入高于应税起征点的雇主和非居民雇员须按适用税率扣除税款,并于每月15日向博茨瓦纳税务局缴纳税款。雇主须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31天内提交年度申报表。
博茨瓦纳《转移定价法》于2019年7月1日生效。该法规定,直接或间接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必须遵守“公平交易”原则。该法适用于与非居民的交易和与国际金融委员会认可的博茨瓦纳居民相关公司的交易。如果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的条件与在可比情况下进行的可比交易中独立方之间适用的条件没有差异,则该交易被认为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纳税人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提交转移定价文件或信息。不遵守转移定价法将会遭受相应规定的惩罚。
博茨瓦纳已与13个国家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与12个国家处于商签阶段。对未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其扣缴所得税税率最高为15%。
2005年,在时任博茨瓦纳总统费斯图斯·莫哈埃的推动下,博茨瓦纳成立经济顾问委员会(Botswana Economic Advisory Council),旨在为博政府实现经济多元化及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同年,该委员会向政府建议借鉴中国等国家设立经济特区的成功经验,创设博茨瓦纳经济特区,以更为灵活的方式为境内外直接投资在劳工、土地、财税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推动博茨瓦纳经济多元化、出口多元化并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2015年,博茨瓦纳成立经济特区管理局(Special Economic Zones Authority),是隶属于贸易和工业部内设机构,负责特别经济区政策制定和具体实施。
2011年,博茨瓦纳议会通过经济特区政策(Botswana Special Economic Zones Policy),简化经济特区内的商业活动,具体包括消除限制性政策和繁文缛节、解决基础设施不足、确保快速获取商业用地、扩大出口基础及扩大就业等,同时提出设立农业中心、创新中心、钻石中心、教育中心、卫生中心和交通中心等6大中心,以具体落实政策。
2015年,博茨瓦纳总统签署《经济特区法案》(Special Economic Zones Act No.13 of 2015),该法案明确将设立经济特区管理局(Special Economic Zones Authority),以统筹管理、协调博经济特区政策实施。根据法案,博茨瓦纳将建设8个特别经济区,包括塞雷茨卡马爵士机场经济特区、哈博罗内国际金融和科技园、洛巴策肉类和皮革工业园、皮奎金属冶炼工业园、弗朗西斯敦矿业和物流园、帕拉佩油气产业园、图里农业产业园和潘达马腾加农业产业园。
经济特区内实施极为优厚的鼓励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能够增加政府收入;出口导向型企业;有助于帮助博茨瓦纳实现经济多元化;创造就业;可转让技术或帮助博实现技术升级;为本地公司创造商机;产业类型为农业、制造业、仓储及物流服务、国际贸易服务等。
本文内容引用自中国商务部。
想要了解最新博茨瓦纳的工作签证政策和流程?Knit致力于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为您的员工申请工作签证提供全方位支持和帮助,现在让Knit带您了解博茨瓦纳的工作签证政策和流程。
根据《非公民就业法》,博茨瓦纳为在该国工作的所有外国雇员提供一项工作签证,也称为工作许可证。雇主不得聘用员工,除非他们持有有效的博茨瓦纳工作许可证或豁免证书。移民局审查所有许可证,然后发放适当的有效期。通常,员工可以通过再次进行初始申请流程来续签许可证。
博茨瓦纳工作签证的申请过程有许多要求和模糊性,这些要求和模糊性往往会拖累雇主和申请人。 作为雇主,您必须展示:
员工有自己的单独要求,包括:
移民局可能根据具体职业有其他要求。例如,某些工作需要在专业机构注册以及提供特定文件。
填写申请并编制上述文件后,员工必须向授权官员提交申请和费用。 官员将审查申请,提出建议,甚至在必要时打电话给申请人进行面试。 如果他们批准,官员将转发申请,供区域移民选择委员会审议。 他们可以在任何阶段会面,以请求更多信息。 他们还将更加强调一项计划,该计划培训博茨瓦纳公民取代非博茨瓦纳工人。
从首次提交申请到收到博茨瓦纳工作许可证,总共需要大约 30 个工作日。如果申请被拒绝,您的员工可以对该决定提出上诉。这个过程很常见,国家移民选拔委员会将遵循所有上诉的审查程序。许多人认为,上诉是政府获得另一笔收入来源的常见方式。费用为 1,500 普拉:
Knit的专业团队为企业提供服务,专业的工签顾问团队会根据出海企业具体需求和目标,提供一对一的签证咨询与支持服务,帮助客户了解最新签证申请过程和文件要求。此外,Knit还注重合规性风险管控,时刻关注各国签证政策的变化,以确保所申请的员工工作签证符合当地法规要求。通过Knit的专业团队和个性化服务,客户能够轻松应对工签申请的挑战,顺利推进海外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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