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哥拉设立国家税,无地方税;实行属地税制。安财政部负责制定会计准则和管理会计事项。安税务总局(AGT)隶属于财政部,负责税收征管及各类税务服务。所有公司须每年编制财务报表并向商业登记处提交,财务报表应符合安哥拉《会计法》和安哥拉《总会计计划》(PGCA)要求,包含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文件。公司可聘请外部注册审计师完成公司账目审计。企业及个人在AGT网站填报各类税务申报表格,完成纳税申报。
在安哥拉,普通企业需缴纳的税种包括增值税、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本利得税等。
安哥拉政府于2019年7月开始征收增值税。
安哥拉未征收数字税和碳排放税。近年来,安哥拉政府开征石油税。在安哥拉从事石油、天然气的企业应缴纳下列税(费):石油所得税、石油产品税、石油交易税、矿区地面费、安哥拉职工培训费。对产品分成协议中的工程承包商与分包商,不征石油产品税和石油交易税。
税收相关法律规定,请查看安财政部网站:安哥拉财政部税收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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