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达黎加的主要税收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选择性消费税等。《公共财政增强法》(第9635号法令)颁布后,哥斯达黎加税收年度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可参阅哥财政部官网:https://www.hacienda.go.cr/contenido/13036-subsitio-dgt
采取属地税制。在国外产生并汇回哥斯达黎加的利润,无须缴纳所得税,只有在国内产生的利润才需纳税。无资本所得税。
<table class="thead-table">
<thead>
<tr>
<th>总收入(科朗)</th>
<th>净收入(科朗)</th>
<th>公司所得税税率</th>
</tr>
</thead>
<tbody>
<tr>
<td>≤112,070,000</td>
<td>0-5,286,000</td>
<td>净收入的5%</td>
</tr>
<tr>
<td>≤112,070,000</td>
<td>5,286,000-7,930,000</td>
<td>净收入的10%</td>
</tr>
<tr>
<td>≤112,070,000</td>
<td>7,930,000-10,573,000</td>
<td>净收入的15%</td>
</tr>
<tr>
<td>≤112,070,000</td>
<td>10,573,000以上</td>
<td>净收入的20%</td>
</tr>
<tr>
<td>>112,070,000</td>
<td>---</td>
<td>净收入的30%</td>
</tr>
</tbody>
</table>
所得税从工资中扣除,并由公司代缴。月收入为842,000科朗及以下的,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无论是按月领薪还是按时收费,其个人所得税均没有申报表。
<table class="thead-table">
<thead>
<tr>
<th>净收入(科朗)</th>
<th>所得税税率(%)</th>
</tr>
</thead>
<tbody>
<tr>
<td>0-863,000</td>
<td>免税</td>
</tr>
<tr>
<td>863,000-1,267,000</td>
<td>10</td>
</tr>
<tr>
<td>1,267,000-2,223,000</td>
<td>15</td>
</tr>
<tr>
<td>2,223,000-4,445,000</td>
<td>20</td>
</tr>
<tr>
<td>4,445,000以上</td>
<td>25</td>
</tr>
</tbody>
</table>
《加强公共财政法》实施一年后,哥斯达黎加财政部宣布于2019年7月1日开始正式征收增值税,与此同时,自1982年开始实施的销售税停止征收。增值税的一般税率为13%,部分课税对象的税率较低,还有部分课税对象享受免税优惠。
具体细则详见:https://www.hacienda.go.cr/docs/5cdc7d553d65d_borchoure%20RENTAS%20DE%20CAPITAL.pdf
选择性消费税适用于特定的进口商品或在本国由非技术工人制造的产品。依据《选择性消费税增强法》(第4961号法律)及相应的关税商品分类,其计算方法为某类商品销售总额乘以对应关税税率。
依据不同种类文件,印花税税率有所不同。具体可参照印花税征收标准: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70852&nValor3=97105&strTipM=TC
其他企业需缴纳的税种还包括:财产税0.25%、房屋交易税1.5%、市政税0.3%、利息税8%-15%,以及最高不超过25%的红利税。
此外,如果一家公司取得免息贷款,即被视为已向贷方支付13.7%的利息,贷方须为此利息纳税。贷方和借款公司之间可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贷方宣布放弃利息。如果贷方在国外且没有正式宣布放弃利息,借款公司则须支付利息部分15%的代扣所得税。
对于抵押借款,如果贷方为外国公司或个人,或为未在哥所得税征收机构正式注册的个人,须为借款产生的利息支付15%的代扣所得税。如果贷方为哥斯达黎加国内公司,则无须支付该笔费用。
董事参加董事会,每次最多有1000美元的所得为可扣除收入,但参会董事须缴纳12.5%的代扣所得税。只有参加董事会的董事才能有此收入。
哥斯达黎加公司获得的股息无须纳税,但非哥斯达黎加公司获得股息,则支付16.5%的代扣所得税。
税收相关具体信息可参阅哥财政部官网:https://www.hacienda.go.cr/contenido/13036-subsitio-dgt
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促进贸易发展,扩大就业,1990年哥斯达黎加建立并实行了保税区制度及法律框架,主要包括7210号法律及其修订文件,可在保税区企业联盟网站获取法律文件。网址:www.azofras.com/regimen-de-zf/leyes-y-reglamentos/
截至2022年6月21日,哥斯达黎加共有763家保税区企业,主要集中在20个大型保税区工业科技园内。保税区企业主要从事加工制造、服务业、电子、精密仪器和医疗器械生产等。
保税区内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包括:
本文内容引用自中国商务部。
以上信息和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或专业建议。Knit努力确保内容准确和及时,但由于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的变化,Knit无法保证信息始终最新且完全准确。因此,在您做出任何决策之前,请谨慎考虑。Knit不对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