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韩国的工作签证和移民
如果您的公司计划在韩国扩张,您必须确保每位员工都获得韩国的工作签证及居留许可,以确保他们在该国合法地工作和生活。
根据《中韩雇佣许可制谅解备忘录》有关规定,中国劳务人员可以进入韩国制造业、渔业、农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工作。韩国规定雇佣许可制下引进劳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年龄在18-39周岁(含39周岁,菲律宾是18-38周岁)
- 无监禁及以上犯罪记录
- 无被韩国遣返或强制出镜记录
- 未被中国限制离境
- 未在韩国持续滞留5年以上(含持有E-9签证和E-10签证期间)
- 通过韩国语水平测试
- 通过韩劳动部确定的体检标准
- 取得护照并提供护照复印件
- 填写求职申请表
韩国的工作签证类型
韩国的工作签证主要有以下几类:
- 短期商务(C-3-4)
- 短期就业 (C-4)
- 派驻 (D-7)
- 企业投资 (D-8)
- 贸易经营(D-9)
- 求职(D-10)
短期商务(C-3-4)
韩国的短期商务签证可以分为单次签证和多次签证两类,滞留期90天以下, 有效期限为3个月的单次签证和滞留期90天以下, 有效期限为5年的多次签证。
申请的基本材料包括:
- 签证申请表
- 护照用照片一张(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 护照原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在职证明(必须包含申请者的职位,姓名,公司电话号码,所属负责人手机号码,在职时间,所属部门,所属部门负责人姓名以及公司公章)
单次签证
单次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 市场调查、业务联系、商谈、签约、小规模贸易等,非盈利性目的的暂时性短期滞留者(注:对于以安装/维护保修进口机器、造船和制造/监督产业设备等目的,被派遣到韩国国内的国营/私营企业工作的外国人,属于盈利性目的滞留,不符合短期滞留的申请资格,以上述目的访韩的人员应申请短期就业(C-4)或贸易经营(D-9)类型签证)
邀请方所需基本材料如下:
- 邀请函原件(指定样式,可在驻华大使馆网站上下载):明确记载具体的邀请目的、回国保证及印鉴盖章;邀请函上必须要盖上公司法人印章或者公司法人的个人印鉴
- 事业者登陆证(固有号码证)复印件
- 商务目的证明材料(参考以下内容)
所需的商务目的证明材料包括:
- 如果首次申请且过去有商务往来,邀请方需提供出入口申报凭证(报关单),L/C复印件等;申请费需提供在职证明材料
- 如果首次申请且过去无商务往来,邀请方需提供(有邀请方时) 纳税事实证明(纳税缴纳证明)复印件(开具时间在 最近3个月以内的最近一年的缴纳证明),购买合约书,或购买意向书(购买合约书若能证明双方公司时,申请方的事业计划书可以省略);申请方需提供在职证明材料、事业计划书和事业计划书,市场调查计划书(指定样式)
- 如果是韩国总公司邀请其在华投资、设立企业(分公司等)的情况,邀请方需准备投资企业证明材料(例如:投资企业名称明示的营业执照,或中国政府机关发给的投资设立证明);申请方应提供在职证明材料
- 如果是连锁企业/子母公司的邀请,邀请方提供连锁企业/子母公司关系证明材料(外商投资许可书证书等);申请方准备在职证明材料
- 如果是行政机关/因公护照持有者/现行政策上多次签证的发给对象,邀请方无需提交商务目的证明材料;申请方仅需提供在职证明材料
申请方所需基本材料如下:
- 基本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在职证明材料(选一):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广州市、深圳市社保证明需提交有‘授权码’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最近3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最近3个月的工资银行卡明细单
多次签证
短期商务多次签证的签发对象是:
- 国营企业或与韩国年贸易额在3万美元以上的私营企业的管理者或工作满2年以上的正式职员(年贸易额限于签证申请日起1年内)
- 市场调查、业务联系、商谈、签约、小规模贸易等,非盈利性目的的暂时性短期滞留者
对于第1种情况,邀请方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邀请函原件:明确记载具体的邀请目的、回国保证及印鉴盖章;邀请函上必须要盖上公司法人印章或者公司法人的个人印鉴
- 事业者登陆证复印件
- 纳税缴纳证明复印件(3个月内开具的最近1年)
申请方需准备:
- 基本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最近一年在韩国或中国开具的与两个企业之间的贸易往来实绩(3万美元以上)证明资料(进出口许可证,报关单等的复印件)
- 最近2年所属被邀请公司社保缴纳证明或者最近2年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对于第2种情况,申请材料与单次签证的情况类似。
短期就业 (C-4)
短期就业签证包括滞留期90天以下, 有效期限为3个月的单次签证以及滞留期30天, 有限期限为6个月的双次签证。入境后不可延长滞留时间或更改滞留资格。
所需的基本材料包括:
- 签证申请表
- 护照用照片一张(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 护照原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籍在外地时(选一):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以申请签证日期为基准,迁入到本馆管辖地区3个月后方可申请,延期或更新时,需提交居住证历史记录证明)/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广州市、深圳市社保证明需提交有‘授权码’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签发对象包括以下几类:
- 以进口机器的安装/维护保修,造船和制造/监督产业设备等目的,被派遣到韩国国内的国营/私营企业工作的外国人, 属于盈利性目的滞留, 以上述目的访韩人员申请者
- 以短期演出、广告、时装模特、讲课、演讲、研究、技术指导等营利目的的进行短期求职活动者
- 没有雇佣推荐书的外国人模特(法务部告示的国家国民除外)
- 参加体育竞赛,围棋赛和歌曲大赛,奖金以外收取的报酬或者补助超出交通和食宿费的申请者
派驻 (D-7)
此类签证是有效期限2年以内的多次签证, 滞留期与有效期限一致。
基本材料包括:
- 签证申请表
- 护照用照片一张(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 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籍在外地的情况(选一):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以申请签证日期为基准,迁入到本馆管辖地区3个月后方可申请,延期或更新时,需提交居住证历史记录证明)/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结核诊断书原件(一定要在本馆指定医院开具)
派驻签的签发对象是曾在驻外公共机构、 团体或公司的总公司、分公司或其他代表处等场所工作满一年以上,现作为专业人才(职员、高级管理者、专家)被派往在韩国的分公司、子公司、营业场所或法务部长官认定的连锁企业工作的人员。
邀请方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 邀请函原件
- 事业者登陆证复印件
- 分公司或办事处设立许可书复印件
- 营业资金投入实际认证资料或事业
- 计划书复印件
- 纳税事实证明(开具时间在最近3个月以内的最近一年的缴纳证明)
申请方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 基本材料
- 总公司派遣证明
- 在职证明材料(选一):最近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最近1年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最近1年的工资银行卡明细单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总公司或分公司设立相关资料(中国的公司情况包括营业执照)
- 能证明必要专业人才的相关材料(简历、经理证明)
企业投资 (D-8)
企业投资签证分为滞留期1年以内的单次签证和有效期限2年以内的多次签证, 滞留期与有效期限一致。此类签证免除签证费用。
该类签证的基本材料包括:
- 签证申请表
- 护照用照片一张(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 护照原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籍在外地时(选一):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以申请签证日期为基准,迁入到本馆管辖地区3个月后方可申请,延期或更新时,需提交居住证历史记录证明)/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结核诊断书原件(一定要在本馆指定的医院开具)
单次签证
签发对象包括:
- 依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希望在外国人投资的大韩民国法人里从事经营、管理或生产、技术领域工作的必要专业人才——签发滞留期一年以内的单次签证(D-8-1)
- 依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希望在外国人投资的大韩民国国民(个人)所运营的企业里从事经营、管理或生产、技术领域工作的必要专业人才——签发滞留期一年以内的单次签证(D-8-3)
- 拥有知识产权或专项技术的学士学位以上法人创业者,依据大韩民国法务部规定的分数制80分以上的获得者——签发滞留期1年以内的单次签证(D-8-4)
针对不同的签发对象,申请材料也有所差异,详情可登陆韩国驻外领事馆网站进行查询。
多次签证
企业投资多次签证的签发对象是:根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的规定,要从事在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或者生产技术领域的专业人才。
签发有效期1年的单次签证(D-8-1),但在经济自由区域(2年单次)或驻外使馆馆长特别允许的情况下可签发2年(多次)签证。
申请方所需材料包含以下几类:
- 基本材料
- 受派遣者提交派遣命令书(标明派遣期间)及在职证明书原件
- 在韩国开具的外国人投资申报书或投资企业登陆证复印件
- 韩方公司的事业者登陆证复印件
- 韩方公司的法人登记事项全部证明书原件
- 中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中国海关或中方银行(金融机关)的外汇运出许可(申报)书或汇款确认书原件
贸易经营(D-9)
这是滞留期1年以内,有效期限3个月的单次签证。
该类签证的基本材料包括:
- 签证申请表
- 护照用照片一张(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 护照原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籍在外地时(选一):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以申请签证日期为基准,迁入到本馆管辖地区3个月后方可申请,延期或更新时,需提交居住证历史记录证明)/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结核诊断书原件(一定要在本馆指定的医院开具)
贸易经营签证签发给:
- 根据《外贸交易法》和《外贸交易规定》已引进三亿KRW以上的外贸并依据《增值税法》完成公司注册后,拟在韩国经营公司或从事营利工作的人
- 根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已申报外国人投资并获发投资企业登陆证的注册资金超过三亿KRW以上的私营企业者
申请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事业者登陆证复印件,营业许可证复印件,投资企业登陆证
- 共同经营约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 投资资金引进相关证明材料(汇款证明外汇买入证明,海关申报单,海关出口申报单等)
- 资本金使用明细证明材料(购物发票,办公室装修费用明细,韩国国内银行账户存取款明细等)
- 营业业绩证明材料(进出口许可,增值税拟交或已交证明等)
- 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经营场所照片等)
求职(D-10)
求职签证是滞留期6个月以内的单次签证。
该类签证的基本材料包括:
- 签证申请表
- 护照用照片一张(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 护照原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籍在外地时(选一):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以申请签证日期为基准,迁入到本馆管辖地区3个月后方可申请,延期或更新时,需提交居住证历史记录证明)/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结核诊断书原件(一定要在本馆指定的医院开具)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求职签证提交证明滞留费用的银行冻结存款证明时,需要提交由我馆指定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方可接收。(指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韩亚银行 )如有不得已的情况,提交非指定银行开具的冻结存款证明时,需同时提交事由书并记载可确认证明书真伪的银行负责人联系方式。
韩国工作签证有效期限
韩国的短期商务签证可以分为单次签证和多次签证两类,滞留期90天以下, 有效期限为3个月的单次签证和滞留期90天以下, 有效期限为5年的多次签证;短期就业签证包括滞留期90天以下, 有效期限为3个月的单次签证以及滞留期30天, 有限期限为6个月的双次签证。入境后不可延长滞留时间或更改滞留资格;派驻签证是有效期限2年以内的多次签证, 滞留期与有效期限一致;企业投资签证分为滞留期1年以内的单次签证和有效期限2年以内的多次签证, 滞留期与有效期限一致;贸易经营是滞留期1年以内,有效期限3个月的单次签证;求职签证是滞留期6个月以内的单次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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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韩国工作签证的费用
企业投资(D-8)免收签证费;单次签证(90天以下)的费用为280RMB;单次签证(91天以上)的费用为420RMB;两次签证(两次有效)的费用为490RMB;多次签证的费用为630RMB。除此以外,签证申请中心针对每份签证(与签证类型无关)收取120RMB的代理申请费;如需申请加急签证,每份单次/两次签证收取140RMB,每份多次签证收取280RMB的手续费。
申请韩国工作签证需要多长时间
韩国工作签证的办理时间耗时较短,一般在5 - 10天以内。但在对申请人资料审查过程中,若遇到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重新补交资料并进行审查。这将会相应延长审查时间,建议雇主及申请人需要及时跟进工作签证申请的进展,并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确保提交的文件和信息准确无误,并按照要求提供任何额外的文件或信息。签证办理进度可以在韩国驻华领事馆网页或在大韩民国签证门户网站上确认。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韩国工作签证和移民政策,您可以联系Knit并索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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