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工作时间
德国的最高工时和加班法
德国联邦劳动部(Bundesministerium für Arbeit und Soziales)是负责劳动力市场政策和劳动法的主要机构,它制定和管理与工作时间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并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雇主在德国招聘时必须遵循的最低法定标准和条件。以下是与最高工时和加班有关的主要规定:
最高工时
德国的标准工作周通常是5天,每天8小时,总计40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包括加班时间。在某些情况下,员工每周工作时间可以延长至每天10小时,但在24周的平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工作日超过6小时但不超过9小时,需要安排30分钟的休息时间。这可以分为两次15分钟的休息。如果工作日超过9小时,工作6小时后需要休息45分钟。工作日结束时,必须有至少11小时的不间断休息时间。在德国的周日和法定假日进行工作需要特别许可。对于计划加班,员工必须提前4天通知雇主。
加班工资
在德国,没有明确的法定规定要求雇主支付加班费。如果需要员工加班,根据德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可以规定一定数量的加班时间,并以正常月工资作为补偿,最多不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15%。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只需要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用。加班一般支付额外的薪资,通常是正常工资的1.5倍(也可以根据集体协议约定的费率进行计算)或者采用调休代替加班的方式,与雇员商议并获得同意的情况下,加班可以用调休来代替加班费,这意味着雇员可以选择获得相应的休假时间,而不是直接获得加班费。需要注意的是,加班费的具体规定可能因合同、行业、公司政策和工会协议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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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合同
在德国,劳动合同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不定期)或固定期限的(定期)。固定期限合同的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两年,并且可以延长或续签最多两次,前提是原始合同以及所有延期和续签的时间总和不超过两年。如果在固定期限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保持雇佣关系,并没有达成新的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会被认为是无固定期限的雇佣关系。签订雇佣合同是劳动法中的一项重要要求,雇佣合同必须符合德国劳动法的规定,包括工时、加班费、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任何未满足这些要求的合同条款都被视为无效。德国的劳动合同可以使用德语或英语编写。德语是德国的官方语言,因此使用德语编写劳动合同是最常见的做法。无论是使用德语还是英语,都建议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说明合同的适用法律,以确保适用各国的法律体系。雇佣合同必须包括以下信息:
- 雇主的名称、地址和业务范围
- 雇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和地址
- 岗位名称和雇佣类型
- 工作地点
- 工资数额以及工资支付方式
- 工作条款,规定雇主和雇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雇佣协议的生效日期和有效期
- 签订雇佣协议的地点和日期
- 各方签字
明确的雇佣合同有助于确保双方的权益,明确工作条件,管理期望和绩效,确保合法合规,增强雇主形象和信誉,以及解决纠纷和争议,为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建立了清晰的框架,提供了保障和可靠性。
试用期
在德国,试用期(Probezeit)是雇佣关系的一部分,用于让雇主和雇员在工作开始后相互评估和了解对方的能力和适应度。德国劳动法中规定试用期的最长长度为6个月。在试用期内,双方均有权提前两周发出终止通知。如果雇佣合同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可以被省略,对于短期雇佣合同,可以没有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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