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斯洛伐克的工作签证和移民
如果您的公司计划在斯洛伐克扩张,您必须确保每位员工都获得斯洛伐克的工作签证及工作许可,以确保他们在该国合法地工作和生活。
斯洛伐克对非欧盟国家劳务人员进入其劳务市场采取严格限制的措施,但受劳动力短缺问题困扰,从2017年5月中旬开始,允许外国劳工在斯洛伐克进行季节性工作。不超过180天的打工者无需办理临时居留证。但外国人进入斯洛伐克的签证程序较为繁琐,申请者需要提交雇佣公司名称、在斯居住地、无犯罪证明、健康证明等资料,审批时间为6-9个月。
斯洛伐克的工作签证类型
斯洛伐克的工作签证主要有以下几类:
- 申根商务签证
- D类签证(国家签证)
- 欧盟蓝卡
申根商务签证(Schengen visa)
申根签证规定了外国人在申根区的停留期限,6个月(180天)内最长停留90天。入境申根国的第一天算作半年期限的开始。申请人本人须亲自到斯洛伐克驻华大使馆领事处递交申请材料,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咨询。
每份申请材料的递交时间最早不早于出行前6个月,最晚不晚于出行前15天。当一申根成员国为申请人的唯一旅行目的地时,该国有权受理申请并决定是否向申请人发放签证。若申请人要在申根区不同的申根国停留,则应考虑在每个申根国停留的时间--申请人应向计划停留时间最长国的使馆递交签证申请。
申请人可在签证中心开放时间或在斯洛伐克共和国驻华大使馆领事处工作时间内(周二、周四上午09:00 – 11:00)递交签证申请。个别情况下签证受理时间最长可延长至递交申请后45日,主要是因为需要对该申请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应立即对签证申请做出决定。
若申请人被拒签,则应将该决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拒签理由,同时应说明被拒签的申请人有权上诉,以及上诉的相应程序,包括受理机构和上诉的时限。仅持有签证并未赋予申请人自动入境权,签证持有人应在边境按《申根边境法令》相关规定出示其符合入境条件的证明。斯洛伐克共和国驻华大使馆领事处处理和审批签证的时间为15日。
自2015年10月12日起,申请人在申请申根签证时必须提供生物特征数据(采集指纹)。从首次采集生物特征数据的日期开始,原则上应每59个月采集一次。根据《申根边境法令》的规定,印章表明申请通过,但无法律意义。一申根成员国可以对公共政策、内部安全、国际关系或公共卫生产生威胁为由,要求其他成员国中央当局在审查特定第三国或特定国家的具体某一类国民提出的申请时咨询其中央当局。此种咨询不适用于机场过境签证的申请。
D类签证(National Visa)
D类签证(也成国家签证)是斯洛伐克共和国签发的许可,允许其持有人在签证有效期内在斯洛伐克共和国境内停留,并根据《申根边境法》规定的条件,在其他成员国停留时间不超过 180 天(每 180 天)。国家签证的有效期最长为 1 年。
国家签证的授予条件受第 404/2011 号《外国人居留法》和《某些法案的修改和补充》法案的管制。
国家(长期居留)签证的签发期限为 90 天以上。第三国国民可获得国家签证,前提是:
- 这对于获得斯洛伐克共和国居留许可是必要的
- 申请人年满15岁并被语言学校录取接受 每周不少于25节课的语言教育
- 为了履行斯洛伐克共和国根据国际条约承担的义务有必要
- 符合斯洛伐克共和国的利益
- 根据主管部委法定代表人的证明
申请国家签证须提供以下材料(基本材料):
- 国家签证申请表;
- 有效旅行证件(其有效期应为预计离开斯洛伐克共和国之日起至少 90 天)
- 一张符合国际民航组织标准的正面彩色照片,尺寸为 3 x 3.5 厘米,显示申请人的当前面貌
- 证明居留目的的文件(例如,警方出具的关于批准临时或永久居留的信息、关于在所需范围内接受学生在语言学校接受语言教育的决定 、其他证明签发国家签证是履行斯洛伐克共和国根据国际条约承担的义务或为了斯洛伐克共和国利益所必需的文件)
- 一份涵盖整个国家签证有效期的健康保险文件
居留许可申请者,除提交以上所列的基本文件外,还须提交以下文件:
- 完整的申请,包括在斯洛伐克共和国提交的居留许可的证明文件
- 确认在斯洛伐克共和国住宿期限为国家签证有效期的文件;如果作为居留许可申请的一部分提交的斯洛伐克共和国住宿相关文件涵盖了整个国家签证有效期,则无需提供住宿证明
- 证明申请人在斯洛伐克共和国逗留期间拥有足够生活来源的文件(例如,银行账户对账单,证明其在逗留期间每天有 56 EUR的财务收入);如果作为居留许可申请的一部分提交的相关文件涵盖了国家签证的整个有效期,则不需要单独的生活来源文件
- 一份注明前往斯洛伐克共和国的日期和交通工具的文件
申请就业目的的国家签证需要以下文件:
- 有效护照(其有效期应为预计离开斯洛伐克共和国之日起至少 90 天)
- 已填妥的国家签证申请表
- 一张符合国际民航组织标准的正面彩色照片,尺寸为 3 x 3.5 厘米,显示申请人当前的面部图像
- 教育证明
- 大学文凭或成功完成斯洛伐克共和国或捷克共和国高等教育机构二级学习的证明,或持有本条例附件一所列大学或教育机构颁发的高等教育文凭或成功完成为期至少三年的学习计划的证书,或
- 若从事本条例附件 2所列的工作,须持有大学文凭或在大学或教育机构成功完成至少四年学习计划的证书
- 雇主出具的第三国国民的雇佣证明或有效的雇佣合同
- 有效期至劳动合同生效期的斯洛伐克共和国境内健康保险证明
高素质求职者国家签证申请所需文件有:
- 有效护照(其有效期应为预计离开斯洛伐克共和国之日起至少 90 天)
- 已填妥的国家签证申请表
- 一张符合国际民航组织标准的正面彩色照片,尺寸为 3 x 3.5 厘米,显示申请人当前的面部图像
- 教育证明
- 大学文凭或成功完成斯洛伐克共和国或捷克共和国高等教育机构二级学习的证明,或持有本条例附件一所列大学或教育机构颁发的高等教育文凭或成功完成为期至少三年的学习计划的证书,或
- 若从事本条例附件 2 所列的工作,须持有大学文凭或在大学或教育机构成功完成至少四年学习计划的证书
- 申请人就其逗留目的作出的郑重声明,并附有申请人的认证签名
- 在斯洛伐克共和国境内有效期 90 天的健康保险证明
欧盟蓝卡(EU Blue Card)
要申请欧盟蓝卡,申请人必须:
- 拥有有效的工作合同或具有约束力的工作邀请,且工作期限至少为 1 年
- 达到有关成员国的最低工资门槛(见下文)
- 对于受监管职业: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 对于非管制职业:出示证明满足相关高级专业资格的文件
- 出示有效护照、签证申请书或签证批准书(如有必要)、以及有效居留许可或本国长期签证(如适用)
- 提供两张身份证照片(彩色)、一份犯罪记录声明和住宿证明文件
此外,申请人不得在成员国看来对国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公共健康构成威胁。
工作合同或具有约束力的工作邀请中规定的月薪或年薪所产生的年薪总额必须等于或高于成员国规定的相关工资门槛(至少为有关成员国平均年薪总额的1.5倍)。
斯洛伐克要求,薪资至少应为斯洛伐克国民经济相关行业平均月薪的 1.5 倍,该数字由斯洛伐克共和国统计局在提交欧盟蓝卡申请的上一日历年公布。2022 年,信息和通信等行业的平均月薪为 2,254 EUR。
在斯洛伐克,欧盟蓝卡有效期为4年,若劳动合同期限较短,则欧盟蓝卡有效期为劳动合同期限加90天。
居住和工作单一许可证(Single permit to reside and work)
居住和工作单一许可证是一种以就业为目的的临时居住证,在确认有可能填补空缺后签发。申请者只需申请以就业为目的的临时居留,无需申请工作许可。劳动、社会事务和家庭办公室应外国警察局的请求,在收到请求后五个工作日内签发填补空缺可能性确认书。
在申请者提出申请之前,其未来的雇主必须在申请人申请临时居留前至少 20 个工作日向主管的劳动、社会事务和家庭办公室("劳动办公室" - Úrad práce)报告职位空缺情况。
劳动局将评估该职位是否可由在当地(地区)失业求职者登记册上登记的求职者填补。如果在报告空缺职位后 20 个工作日内,该空缺职位仍未被求职者登记册中登记的求职者填补,雇主可向申请的雇员发出书面就业承诺或签订就业合同。
只有在报告空缺职位后 20 个工作日之后,申请者才可以申请以就业为目的的临时居留(即所谓的单次许可)。
一般情况下,建议申请人向斯洛伐克驻其国籍国或居住国的大使馆提交临时居留申请。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例如,如果申请人不需要签证,或是如果申请人已经在本国/另一成员国持有有效居留许可),他可以向斯洛伐克主管的外国警察局提交居留申请。申请必须由本人亲自递交。
在提交居留申请后,斯洛伐克的相关外国警察局将要求劳动局直接确认是否可以由外国人填补空缺。
要获得以就业为目的的临时居留/居住和工作单一许可,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 用斯洛伐克语填写并签名的正式申请表
- 有效护照和两张彩色照片(3 x 3.5 厘米)
- 如果申请需要工作许可证,则需提交经认证的工作许可证副本;或
- 如果申请人的情况需要确认是否有可能填补空缺:正式表格中列出的雇佣合同或书面雇佣承诺,如果是受管制的职业,还需提供经正式翻译和认证(通过加注或超级认证)的文件,证明该职位所需的教育程度,或承认教育文件的决定
- 如果申请人的情况不需要工作许可,也不需要确认是否有可能填补空缺:雇主确认申请人将从事不需要工作许可的活动
- 申请人国籍所在国以及他在过去三年中连续六个月居住超过 90 天的其他国家的犯罪记录证明
- 支付申请人逗留期间费用的经济能力证明(由雇主出具的关于约定工资额的确认函或银行账户余额确认函)
- 申请人在斯洛伐克至少 6 个月或整个逗留期间的住宿证明文件
- 市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住宿符合卫生部规定的标准
- 行政费 165.50 EUR(如果在外国警察局递交申请)或 170 EUR(如果在斯洛伐克大使馆递交申请)
- 签发居留证件的管理费 4.50 EUR
外国警察局的行政费以电子收费印章(eKolok)的形式支付,可在外国警察局通过自动售货机直接购买,或在邮局购买。斯洛伐克大使馆的领事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建议向具体使馆核实可能的支付方式。
工作许可(Work permit)
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申请人需要获得工作许可才能就业(例如,为家庭团聚目的获得临时居留后的前 12 个月内,在另一成员国拥有长期居留身份的第三国国民开始临时居留后的前 12 个月内)。
在申请工作许可之前,未来的雇主必须至少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主管劳动局报告空缺职位。
劳动局将评估该职位是否可由当地(地区)失业求职者登记册中登记的候选人填补。如果在报告空缺后 10 个工作日内,该空缺职位仍未由求职者登记册中登记的候选人填补,雇主可向申请的雇员发出书面就业承诺或签订雇佣合同。
申请人本人或其雇主只有在报告空缺职位 10 个工作日后,才能根据申请人未来的工作地点,使用正式申请表向主管劳动局申请工作许可。申请表可以亲自递交,也可以邮寄或由未来的雇主根据委托书代为递交。劳动局将在递交申请后 20 个工作日内签发工作许可证。申请工作许可是免费的。
要获得工作许可,申请人或其雇主必须提交以下文件:
- 用斯洛伐克语填写并签名的正式申请表
- 有效护照
- 正式表格中列出的雇佣合同或书面雇佣承诺
- 在从事受管制职业的情况下:一份经官方翻译和认证(通过加注或超级认证)的文件,证明该职位所需的教育程度或关于承认教育程度的决定
- 申请者的居留文件副本(如果他已持有居留文件)
- 劳动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而定)
斯洛伐克工作签证有效期限
短期申根签证允许外国员工在6个月(180天)内最长停留90天;D类签证的有效期最长为 1 年;欧盟蓝卡有效期为4年,若劳动合同期限较短,则欧盟蓝卡有效期为劳动合同期限加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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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斯洛伐克工作签证的费用
根据斯洛伐克使馆的最新信息,申根签证需要支付的金额为:成人80 EUR,6-12岁的儿童为40 EUR(不包括公证费、加急费及邮寄费等);D类签证的费用根据不同类型而异:因斯洛伐克共和国履行国际条约承诺或为斯洛伐克共和国的利益而签发的D类签证费用为50 EUR;为在斯洛伐克共和国提交居留许可申请而签发的本D类签证费用为90 EUR;向斯洛伐克共和国居留许可持有人签发的D类签证费用为14 EUR;对于欧盟蓝卡,初始欧盟蓝卡费用是165.50 EUR(在斯洛伐克外国警察局提交申请时)或170 EUR(在斯洛伐克驻外大使馆提交申请时),续订需另付99.50 EUR,居留证件签发费为4.50 EUR,快速签发居留证件费用为24.50 EUR。
申请一次性居留和工作许可的费用为 165.50 EUR(如果在外国警察局递交申请)或 170 EUR(如果在斯洛伐克大使馆递交申请)
申请斯洛伐克工作签证需要多长时间
斯洛伐克各类工作签证的处理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斯洛伐克共和国驻华大使馆领事处处理和审批申根签证的时间为15日。国家签证、欧盟蓝卡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30 天内处理。但外国人进入斯洛伐克的签证程序较为繁琐,申请者需要提交雇佣公司名称、在斯居住地、无犯罪证明、健康证明等资料,建议预留6-9个月的时间申请。
雇主需要及时跟进工作签证申请的进展,并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确保提交的文件和信息准确无误,并按照要求提供任何额外的文件或信息。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斯洛伐克工作签证和移民政策,您可以联系Knit并索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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