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8日,蒙古国国家大呼拉尔通过了新《税务总法》。2019年修订《税务总法》,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税务总法》连同2006年6月29日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特别税法》《印花税法》《海关法》和《海关通关价格和关税法》等共同构成了蒙古国税收法律体系,明确规范了蒙古国境内征稽税收、确定税率、课以税款、上报税金、监督及征收税务有关内容。
蒙古国的国家税收体制由税、费和使用费组成。纳税人是指依法拥有纳税收入、资产、特定权力的或占用资产的公民、企业、机构。蒙古国实行的是属地税法,税收分为国家税收与地方税收。国家税收包括企业、机构的所得税;关税;增值税;特别税;汽油、柴油燃料税;矿产资源使用费、矿产勘探与采矿许可证费、石油资源使用费、石油资源,非传统石油资源勘探和特别许可费。地方税收包括个人所得税;枪支税;首都城市税;养狗税;遗产、礼品税;不动产税;牲畜税;印花税;水、泉水使用费;汽车运输及自驱式交通工具税;矿产之外的其他自然资源使用许可费;自然植物使用费;普通矿产使用费;狩猎资源使用费,狩猎许可费;土地使用费;木材使用费;垃圾处理费;空气污染费、污水处理费等。
蒙古国税赋整体水平并不重,实行自愿报税制度,事后监督检查严格。尤其对外资企业实行两年一度的综合税务检查,对偷税漏税行为处罚严厉。因此,在蒙古国经营的中资企业需特别重视财务制度建设,主动按照相关税法依法报税纳税,避免因为延误和错过固定报税期限造成违法行为,给自己增添不必要的损失。
纳税人是指在税务年度已获得应课税收入或虽未获得这样的收入但有义务按法律规定交纳税赋的企业单位,分为在蒙古国长期居住和不在蒙古国居住的纳税人。对纳税人的下列收入按以下比例课征所得税:版权、利息、分成收入,税率10%;权益提成收入,税率10%;销售不动产所获收入,税率为2%;竞猜、彩票、中奖收入,税率40%;利息收入,税率10%;权利转让收入,税率10%。子公司配给母公司的利润、在蒙古国境内所得收入,税率20%。知识产权销售收入,税率5%。稳定证书持有者在其稳定证书有效期内按照稳定额度纳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20日前向辖区税务机关报送本季度税务报表,于下一年2月10日前向辖区税务机关报送年度税务报表并进行年终结算。
纳税人是指在税务年度已获得应课税收入的,或虽未获得这样的收入但有义务按法律规定交纳税收的在蒙古国居留的人、蒙古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分为在蒙古国长期居住和不在蒙古国居住的纳税人。所得税按依法确定的年收入的10%计缴。代扣人将规定征收税款的季度报表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年度税收报表于第二年2月15日前,分别制作并上报税务机关。
在蒙古国境内经营商品进出口业务以及生产销售和提供服务、完成劳务的公民、法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也适用于在蒙古国境内销售商品和完成劳务、服务收入达到1000万或以上图格里克的外国法人代表机构。进口或生产、销售商品、完成劳务、提供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0%。纳税人在下个月10日前将当月所售商品、劳务、服务所应缴的增值税汇入国家财政统一账户,并将按固定格式制作的税务总结报告提交辖区税务机关。
有关蒙古国税制、所得税种类以及相关税率的中文版介绍,请查阅蒙古国工商贸易总会北京代表处网站:www.mncci.cn/fagui/87.html
2002年7月,蒙古国议会通过了《关于建立自由贸易区法》。2015年2月,蒙议会通过新的《自由区法》,为下一步加快推进自由区建设提供了法律基础。关于在蒙古国建立自由区及其位置、自由区面积、边界确定和改变、撤销、运营范围和种类等问题,由蒙古国政府提交国家大呼拉尔决定。分管自由区工作的政府内阁成员任命自由区管委会主任。
2002年,蒙古国内部曾通过开设四大自由经济区的计划,但由于缺少资金、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等原因,导致建设进程缓慢。蒙古国建设四大自由经济区的计划出台后,中国、俄罗斯及欧盟各国予以支持并增加了对蒙古国的投资。四大自由经济区投入使用后将增加大量工作岗位,减少无业人数,同时增加国民经济收入,提高国民生活水平。蒙古国利用口岸自由经济区的优势,吸引投资,带动口岸城市的发展,同时也不断扩大与中国、俄罗斯及欧盟各国的经贸合作。
该区位于蒙古国色楞格省蒙俄边境地区,此地历史上曾是中俄贸易的重要口岸,有“茶市”的美称,该区占地500公顷。对在该自由贸易区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者,免征所得税;对投资设立贸易企业者,除前5年免征所得税、接下来的3年减半征税以外,还按照国际惯例对该企业运入自由贸易区的货物免征关税。2014年6月,该自由贸易区开始试运营。
该区位于扎门乌德西南1公里处,占地900公顷,由工商贸易区、旅游娱乐区和国际机场三个部分组成。是蒙古国境内面积最大、功能最全的自由经济区,受蒙古国中央政府垂直管理,行政长官由副总理直接任命,也是蒙古国“境内关外”形式运行的单独保税区。外商进入该区享受免除关税等优惠政策,外国公民可以凭护照(免签证)或本国身份证自由出入。
中蒙两国政府已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关于建设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的协议》,蒙方已完成该协议生效所需国内相关法律程序,2022年6月,中蒙双方召开经济合作区双边协调机制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目前进展顺利。
2010年5月,蒙古国政府成立了由时任总理巴特巴勒德为首的赛音山达重工业园区建设筹备委员会,并初步提出了园区发展规划和投资方向。园区重点发展的项目主要有:洗煤炼焦、炼钢、炼油、铜冶炼等矿产资源加工。生产出的产品除通过中国二连浩特口岸销往中国内地市场外,还将通过俄罗斯远东海参崴港口出口到日本、韩国、印度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
该区由于远离主要市场并缺少现成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将其建成贸易自由区的难度很大。而且目前蒙古国也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此外,蒙古国还欲在中国天津建立专属经济区,同时打通乌兰巴托到天津港、大连、锦州的出海通道。
蒙古国重点行政区法律法规详见:www.legalinfo.mn/
本文内容引用自中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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