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英联邦成员国,为实现与东加勒比地区经济的一体化,安巴的税收体系日益与英美税制趋同。目前,安巴已建立了以所得税和增值税为核心的税收体系。安巴实行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外国公司和外国人与安巴的法人和自然人一样同等纳税,但在促进投资方面安巴对国外投资者会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详情可登陆安巴税务局网站https://ird.gov.ag/
安巴税收政策的制定部门为财政部,具体执行部门为下属的税务局(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和海关,其主要税种如下:
当地的营业税有两类:股份公司为40%,非股份公司为25%。但是,以出口为目的的本地制造业和外资企业可享受减征营业税10-15年的待遇。减税期限,一般根据企业增值幅度不同而定。减税幅度根据企业出口利润占全部利润的百分比而定,从25%到50%不等。减税待遇到期后,政府对那些在协助政府完成经济增长目标方面做得好的企业,可在原享受减税期限的基础上再延长5年的减税期。
进口商品海关关税税率从5%-70%不等。食品类约35%,日用品约为20%,大型机械约5%,建材约25%。名义上进口商品以CIF价为征税依据,但实际上进口商品价格以海关估价员的估价为准,商业发票不作为征税依据,故往往随意性较大。对某些进口商品加收附加税,如烟草、水泥、石油产品、面包车、普通卡车和部分木材等。
间接税是安巴政府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对于出口型制造业、旅游业和其他被认可的企业,间接税可以免征。间接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016年4月1日,安巴政府正式取消个人所得税,并承诺永不再征收。新政策于2016年1月份经过议会通过,2016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安巴公民在安巴当地以及全球其它国家和地区收入将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1994年,安巴政府通过了《自由贸易和加工区法案》(The Free Trade and Processing Zone Area Act, 1994)。该法案规定任何公司和个人如需在政府指定的自由贸易和加工区内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需向区域代理委员会提出申请。该代理委员会成员由安巴政府指定并经内阁审核同意后履行相关职责。代理委员会在收到公司或个人关于在区域内从事生产或经营的申请后,14天内给出明确答复,并向合格的申请人颁发许可执照。该法案对获得执照的法人需履行的义务、雇工、环境保护、税收政策等作了较详细的描述。
安巴政府于2015年9月通过了《安巴经济特区法案》,正式建立了安巴经济特区,成为东加勒比海唯一的国际性经济特区。安巴经济特区由三个立法文件(立法、细则、牌照)支持成立,受到该三条法律保护。
安巴经济特区位于安提瓜岛东北部沿海区域,地处圣彼得行政区范围;距离VC Bird国际机场10公里,距离安提瓜首都圣约翰15公里,总面积9800英亩,占地近7平方公里,由19个功能区组成。主要的东西向连接道路是Pares Village Main Road,可以连结Sir Sydney Walling Highway直接通往圣约翰市区。安巴经济特区旁距离最近的三个已建社区是:Parham(西侧),Seatons(东侧)和Pares(南侧)。
本文内容引用自中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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