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的税收体系实行属地税制,对外国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即外资公司和当地公司享有同等待遇和纳税义务。除地方税有差异外,阿富汗实行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共有9种税,分别为: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损益税、发票税、进口关税、固定税、附加税、土地税和市政税。
阿富汗主要有9种税。所得税率最高为20%,公司所得税率20%,资本损益税率20%。但尚未开启增值税。
月工资收入不同区间的税率不同,最高税率为20%。
按纯利计算,税率为20%。
资本损益税
公司和个人均按20%的税率征收。
发票税
销售和服务类为1-2%,其他如佣金、利息、租金等为5%。
进口关税
不同货物征收不同关税。
固定税
为政府供货/服务公司征收2%。
附加税
没有正规财务的公司征收。
土地税
税率为0.5%至2%,各地区税率不同。
市政税
具体税率未明确。
阿富汗鼓励吸收外资,投资促进局对外资公司的设立给予方便,实行“一站式”服务。外资公司所得利润可全额汇出,对使用外籍雇员没有限制,如3年内无盈利可免税,直接申请最低额的公司税。
阿富汗对外国投资企业总体上实行国民待遇,没有具体的行业鼓励政策。为鼓励投资,只允许投资企业免关税进口用于生产的机械设备、物资用品等,完税后可以自由汇出公司利润、红利等。
阿富汗政府鼓励和欢迎外商投资,特别是在能矿资源、农业、建材、电信和运输物流领域的投资,但没有减免税金等明确的地区投资鼓励政策。在喀布尔、马扎里沙里夫、坎大哈设有工业园区,并正在贾拉拉巴德和喀布尔建设新的工业园区。
阿富汗现有3个工业园,包括喀布尔巴格拉米工业园、马扎里沙里夫工业园和坎大哈工业园。在建工业园包括贾拉拉巴德工业园和喀布尔卡马力工业园。计划将来在赫尔曼德、霍斯特、昆都士、加兹尼等地设立工业园。当地报纸时常出现有关园区内企业抱怨基础设施问题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报道。阿富汗工业园区未有专门法律规定。
目前尚未有中资企业入驻阿富汗政府设立的工业园。
本文内容引用自中国商务部
以上信息和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或专业建议。Knit努力确保内容准确和及时,但由于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的变化,Knit无法保证信息始终最新且完全准确。因此,在您做出任何决策之前,请谨慎考虑。Knit不对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