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劳工法核心内容

东帝汶现行的《劳动法》由东过渡政府制订并于2002年5月颁布。2011年12月,国民议会通过新版《劳动法》,2012年2月由时任总统奥尔塔颁布。2023年3月,东国民议会批准了《工作安全、健康和卫生法》,以确保工人的权利和义务。例如,确保因职业风险造成的损失获得赔偿的权利。

东帝汶最低工资标准和工作年龄

东帝汶最低工资标准:无特殊技能的工人,每月不低于115美元。劳动者最低工作年龄为15岁,13至15岁的未成年人可从事轻量工作。任何未成年人不得从事有损健康或危险的工作以及要求重体力的工作。据东帝汶国家反对童工委员会数据,截至2023年6月,东帝汶全国范围内童工比例由2006年的40%降到了12.3%,劳滕、维克克、马努法伊等地的童工比例依然较高。

东帝汶的工作时间

通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一天,每周工作时间44小时,雇主要求超时劳动的,超时部分应该按1.5倍工资支付,夜班工作(晚21:00-次日6:00)时间需按1.25倍工资支付。每天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每天加班不得超过4小时。每周加班不得超过16小时。连续工作6天后需休息一天,通常安排在星期天。法定休息假日加班,需要支付2倍工资。每年需有12天的带薪休假。

东帝汶的劳动合同

东帝汶的合同类型可分为无固定期限的和有固定期限的,固定期限合同必须明确规定订立该合同的理由并说明该理由与合同期限的相关性,否则该理由视为无效且该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且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规定签约期限不可超过3年。

东帝汶的劳务合同终止

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应以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该书面通知应包含解除合同的正当事实,且应于上述正当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递交用人单位。若劳动者所犯过错,如果其严重性和后果导致无法继续维持雇佣关系,应被视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正当理由。如果双方商议过程结束,且无阻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能,用人单位应向每一名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通知解除合同的决定,并明确说明做出上述决定的理由、劳动合同终止日期以及应付赔偿金额。上述通知应抄送代表委员会(如有)以及仲裁与调解机构。

东帝汶的劳务报酬扣款

用人单位应得到许可从劳动者劳动报酬中扣除相应款项,用于社会保险体系以及法定或法院裁决的其他事项,且每月扣款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劳动报酬总额的30%。

东帝汶的外籍劳动者

东帝汶劳动法规定,进行专业劳动的外籍劳动者应享有本法和东帝汶政府批准加入的国际劳动者公约项下的与本国劳动者同等的权利。用人单位与外籍劳动者需按其他相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接受相关部门审核。

东帝汶的社会保障储备基金

2020年10月,东总统卢奥洛颁布建立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的法令。依法成立的储备基金将社会保障收入的一部分转入,按照财务和社会可持续性以及确保低风险和高收益的模式进行管理。东建立社会保障缴费制度的法律于2016年获得批准,但规范缴费义务和福利的法令于2017年5月颁布,缴费制度于2017年10月实施,社会缴费从2018年1月开始从工人工资中扣除。这表明自该系统正式生效以来,每位国家工作人员已经拥有36个月的社会保障金。储备金将由社会保障和包容部下属的独立公共机构管理。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根据东帝汶有关法律规定,外国公民不得以旅游签证在东帝汶务工、经商。在东帝汶合法务工、经商者,需持有工作签证。

2014年12月,东政府对工作签证规定进行微调,要求申请者提前在国籍所在国办妥部分申请文件的公证和领事认证。中国驻东帝汶大使馆据此发布了新版《东帝汶一年工作签证申办指南》,具体请阅使馆官网(tl.chineseembassy.org)中“关于申请东帝汶工作签证的特别提醒”。2017年5月,东帝汶公布新《移民与避难法》,于2017年8月生效。但由于第七届宪法政府不稳定,只改变了部分措施,并未在严格意义上实施该新法律。

东帝汶的所需文件及证明

中国驻东使馆特此提醒拟赴东及在东工作的中国公民及时按东外交部要求申请工作签证,并提前在国籍所在国办理以下文书的公证及领事认证:

  1. 无犯罪记录(国籍所在国户籍地开具);
  2. 健康证明(由国籍所在国医疗单位开具);
  3. 职业技能证明或学历证明,以及工作经历证明。

上述文书需先由涉外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再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领事认证后,方可在东帝汶使用。目前,办理工作签证的周期较长,平均耗时大致5-6个月。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风险

东帝汶的安全风险

东帝汶首都帝力市曾发生火灾,部分华人店铺受到波及。中国驻东使馆特此提醒中方人员注意消防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尽量购买商业保险,减少因火灾及其他可能事故造成的人员或财产损失。东帝汶民风尚武,有为数不少的武术团体和人数众多的“莫鲁克”追随者。历史上数度动乱,在选举等特殊时段局势和治安有恶化趋势。提醒广大旅东中国公民对自身生命和财产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此外,请广大旅东中国公民自觉遵守东帝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文明经商、从业,与当地人民和睦相处,避免因小误会产生矛盾和积怨。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联系中国驻东帝汶使馆寻求协助。中国驻东帝汶使馆24小时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670-77461209。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东帝汶的自然风险

东帝汶系热带雨林气候,近半年时间为雨季,雨季多暴雨山洪泥石流,应注意安全防范,远离滑坡地带。2020年3月,东首都帝力市中东部多地暴雨引发山洪,城市内涝严重,多间民房被毁,波及6700多人,造成1人死亡,2人失踪,300多人无家可归。2021年4月,东帝汶全国遭遇半个世纪不遇的特大洪灾,造成上万人流离失所,数十人死亡。另外,东帝汶处于环太平洋地震带,地震多发,如2021年12月30日凌晨3点25分,班达海发生7.4级地震,造成包考地区多处山体滑坡,部分民宅及道路受损。但由于当地多为低层住房,很少造成人员伤亡。

东帝汶的食品卫生风险

当地食品卫生状况不佳,卫生检验检疫能力低下,本地猪肉、空心菜等食品不推荐食用,购买鸡蛋等食品应注意其保质期。东帝汶水中有害物质含量高,水质较差,不宜直接饮用。

东帝汶的疫情风险

东帝汶登革热疫情高发,应注意重视防疫工作,密切关注疫情信息,保持良好卫生环境,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和居住地附近积水,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蚊蝇叮咬,确保自身健康。如感不适,请及时就医。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引用自中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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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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