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加劳工法核心内容

1992年6月17日,多米尼加颁布了新的劳工法,即《16-92号法》。

多米尼加的劳动法规定

  • 多米尼加雇员比例:一个企业中多米尼加籍工人的比例至少必须达到80%。经理和其他从事监察工作的人必须优先选择多米尼加人担任,但不存在级别的限制。如果一个多米尼加人取代外国人的职位,他有权获得同样多的工资,拥有同样的权利和同等的工作条件。
  • 工作时间:每星期正常工作时间是44小时。每天的正常工作时间是8小时。工作日一般是星期一到星期五,少数公司工作日一直到星期六。实行半天工作制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29小时。
  • 带薪休假规定:婚嫁休假5天,产假14周,近亲家庭成员丧假3天。妻子分娩,丈夫休假两天。
  • 正常休假规定:根据《97-97号法》,工龄1-5年的职工有权休假14个工作日,工龄满5年以上休假18个工作日。
  • 性骚扰:法律禁止雇主及其代表对女雇员进行性骚扰。
  • 保护母亲:雇主不能在妇女怀孕和分娩后的3个月里,无故结束劳动合同。即使有正当理由,雇主在终止合同前,必须报请劳动部批准。除事先通知外,还必须向雇员支付相当于5个月工资的补偿。孕妇在获得预产和产后休息许可后,有权要求给予带薪休假待遇。有权在其孩子一周岁前,每月有半天时间带孩子进行儿科检查。

多米尼加的工资、福利待遇

  • 最低工资:多米尼加劳工法规定,私人部门雇员的最低工资由“全国工资委员会”确定并定期公布。有一般最低工资和特殊最低工资之分,如保税区和旅游业的月最低工资比一般最低工资要低。
  • 超时工资、夜班工资和节日加班工资:超过规定时间工作应额外支付基本工资的35%。夜班工作应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增加15%。节日加班应增加100%。
  • 额外工资:作为圣诞节的福利,所有雇员都有权在每年12月20日以前多获得一个月的额外工资。
  • 公司利润分成:所有雇员有权分享公司净利润10%的提成。提成分配不是平均的,有最高限额。公司工龄不足3年的雇员,所得分成最多不能超过45天的工资额。公司工龄超过3年的雇员,分成所得最多不得超过其60天的工资。矿业、工业、农业和林业等企业,在开业的头3年内免除上述提成的义务。保税区企业,在已投入资本金回收前,也不提成。农业企业资本不足100万比索者,也完全免除提成。
  • 正常休假工资:公司工龄1-5年的雇员,公司支付其相当于14天的工资;公司工龄超过5年的,支付其18天的工资。

多米尼加解雇雇员要求

根据劳动法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解雇不合格雇员,雇主无须支付任何补偿。如违反法律规定解雇雇员,雇员有权获得停业补偿和帮助。

  • 补偿计算方法:工龄3到6个月的雇员,补助6天工资;工龄6到12个月的雇员,补助13天工资;工龄1到5年的雇员,补助21天的工资;工龄5年以上的雇员,补助23天的工资。
  • 提前通知:雇主在解雇雇员时,须提前通知雇员。提前的时间,根据雇员工龄的长短来决定:工龄3到6个月的雇员,提前7天;工龄6到12个月的雇员,提前14天;工龄1年以上的雇员,提前28天。
  • 解雇期间工资:在提前通知解雇的时期里,雇主支付雇员的工资可以免税但不包括所得税。如果雇主推迟支付应付补助,每推迟一天,应向雇员额外支付一天工资的补助。

多米尼加的劳动保险

  • 养老保险、伤残保险、意外保险和家庭健康保险:雇主支付全部金额的70%,雇员支付30%。
  • 职业风险保险:雇主支付100%。
  • 社会稳定基金:雇主无需支付养老金项下的社会稳定基金,雇员支付工资额的0.4%。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多米尼加允许外国人通过与当地人通婚或投资的方式移民多米尼加。多米尼加劳动法执行属地原则,即在劳动法律面前,外国人和多米尼加人无差别对待,除非国际条约另有规定。

  • 企业员工比例:劳动法规定,企业至少80%的员工应为多米尼加人,多米尼加人工资总额一般不少于企业工资总额的80%。
  • 外籍劳务审批:多米尼加对引进外籍劳务的态度比较谨慎,鼓励使用更多的当地劳务人员,对外籍劳务的审批严格。相关手续通常由当地邀请单位办理,需办理有效期为一年的临时居住证和工作许可证,由邀请单位出具邀请函申请工作签证,并经内政部移民局和多米尼加驻外使馆的核准。目前虽未设立外籍劳务配额,但对入境的外籍劳务人员管理严格,工作许可证逾期将被处以高额罚款。

多米尼加的安全与保险

  • 社会治安:多米尼加政局总体稳定,但社会治安问题较为突出。
  • 风险规避:建议劳务人员根据自身需求,投保意外伤害险和医疗险等,规避潜在风险。
  • 应急机制:中资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与中国驻多米尼加经济商务处沟通协调。

联系方式

多米尼加劳动部所属的法律援助部门系多米尼加劳动援助机构Asistencia Judicial。

  • 电话:809-535-4404转2119
  • 电子邮箱:info@mt.gov.do
  • 地址:Ave. Enrique Jiménez Moya # 5, Centro de los Héroes, La Feria, Santo Domingo, Distrito Nacional, R.D.

本文内容引用自中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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