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马的劳动就业法规由多部法律构成,包括《最低工资法》、《雇佣法》、《劳资关系法》和《劳动卫生和安全法》等,旨在确立劳资关系、规定工作时间、工资、休假、解雇遣散费、未成年雇员劳动保护以及社保基金等。
根据2015年8月修订的《最低工资法》,巴哈马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雇佣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公众假日和休息日加班享有双薪。
雇员根据被雇佣时间的长短,享受不同长度的带薪休假:
被雇佣1年以上者被裁员或解聘时,需提前2周通告或支付2周基本工资代替通告,并按每雇佣1年支付2周基本工资的遣散费,遣散费最高不得超过48周的基本工资。
未成年人可参加工作,但有工作时间限制:
从业人员需按工资的8%缴纳社会保险,划入国民社会保险委员会账户。
巴哈马对劳动力市场实施严格保护政策,优先保障当地人就业。仅对某些专业技能短缺的领域,如中餐厨师、金融、建筑、电气工程等技术密集型专业,向外籍人开放。
外籍人(不含获得巴哈马永久居民权者)需由雇主负责向移民局长申请并获得工作签证(Work Visa)。申请材料包括证明个人良好性格的文件、健康证明等。工作签证有效期不超过1年,费用根据工种不同为0.4-1.55万美元/年。
在巴哈马工作或承包工程引进管理和技术人员时,需考虑以下风险:
劳动援助机构为劳动和国民保险部下属的劳动局,联系方式如下:
新冠疫情以来,外国人在当地办理工作许可及其延期的不确定性增加,巴政府进一步收紧外籍人员工作签证和办理工作许可延期。
本文内容引用自中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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