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欧洲和日韩把无固定期限合同作为原则,定期合同有期限、次数或理由限制; - 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对定期合同没有法定期限上限,但不能用来规避解雇保护; - 韩国、德国(无理由)最长 2 年,法国 18 个月,日本满 5 年员工可申请转换; - 中国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员工提出续订的,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 2 年定期合同到期不续:泰国约付 3 个月工资,法国 2.4 个月,中国 2 个月
核心答案: 固定期限合同(定期合同)在各国的限制差别很大。
出海企业要按国家确认三件事:能不能签、最长多久、到期要不要付钱。
要点速览
| 维度 | 固定期限合同 | 无固定期限合同 |
|---|---|---|
| 终止时间 | 约定的期限届满或项目完成时终止 | 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直到依法解除 |
| 雇主提前解除 | 多数国家同样须有正当理由,部分国家须赔付剩余期限的工资 | 须有正当理由并按程序解除 |
| 到期终止 | 多数国家不算解雇,但部分国家须付补偿 | — |
| 法律限制 | 不少国家限制期限、续签次数或使用理由 | 是多数国家的默认形式 |
| 适合 | 项目、季节性工作、替岗、临时增产 | 长期岗位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合同终止时间、在期限届满或项目完成时终止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约定确定终止时间、只能依法解除的劳动合同。在多数国家,无固定期限合同是默认形式,定期合同被视为例外。

| 国家 | 使用限制 | 期限上限 | 超过上限后 | 到期不续是否要付钱 |
|---|---|---|---|---|
| 中国 | 无理由限制 | 按次数:连续两次后 | 员工提出续订的,应签无固定期限;满 1 年未签书面合同的,视为已签无固定期限 | 一般要付经济补偿 N |
| 日本 | 无理由限制 | 单份一般最长 3 年;累计超过 5 年 | 员工可申请转为无固定期限 | 法定无需 |
| 韩国 | 无理由限制 | 累计 2 年 | 视为无固定期限 | 满 1 年须付退职金 |
| 新加坡 | 无 | 无法定上限 | — | 法定无需 |
| 马来西亚 | 无 | 无法定上限 | 长期岗位反复续签可能被认定为永久合同 | 真实定期合同法定无需 |
| 泰国 | 无 | 无法定上限 | — | 一般要付法定遣散费,项目制等例外 |
| 印尼 | 只能用于临时性、季节性或特定项目工作 | 5 年(新法据报道缩短为 4 年) | 视为无固定期限 | 要付补偿,每满 12 个月 1 个月工资 |
| 越南 | 无 | 单份最长 36 个月,最多再签 1 份 | 须签无固定期限(外籍员工等例外) | 一般由失业保险覆盖 |
| 菲律宾 | 须双方真实合意,不得规避转正 | 无法定上限 | 规避转正的,认定为正式员工 | 法定无需 |
| 德国 | 有客观理由不限;无理由的有限制 | 无理由:2 年内续签 3 次(拟放宽到 48 个月) | 视为无固定期限 | 法定无需 |
| 法国 | 只能用于替岗、临时增产、季节性等法定情形 | 一般 18 个月,最多续签 2 次 | 视为无固定期限 | 一般要付合同期总工资的 10% |
| 意大利 | 前 12 个月无须理由 | 24 个月,最多延期 4 次 | 视为无固定期限 | 无额外补偿(离职金 TFR 照常结算) |
| 西班牙 | 只能因生产需要或替岗签订 | 生产需要:6 个月,集体协议可延至 12 个月 | 24 个月内累计超过 18 个月的,转为无固定期限 | 每满 1 年 12 天工资 |
| 英国 | 无 | 连续定期合同满 4 年 | 除非有客观理由,视为长期员工 | 法定无需;不续签在法律上属于解雇,须有正当理由 |
| 美国 | 无 | 无法定上限 | — | 法定无需(多数州为任意雇佣) |
| 墨西哥 | 只在工作性质需要时可签 | 按工作性质 | 工作仍存在的,合同延续 | 依情形而定 |
| 巴西 | 须有临时性等法定理由 | 2 年,最多延期 1 次;试用合同最长 90 天 | 视为无固定期限 | 到期无 40% FGTS 罚金;提前解除须赔剩余期限工资的一半 |
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以下情形员工提出或同意续订的,除员工自己要求签固定期限外,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固定期限合同到期终止,雇主不续签的,须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 1 年 1 个月工资);雇主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签、员工不同意的,不用付(第四十六条)。

Knit 实务提示:中国企业到海外容易把"签两次固定期限再转无固定期限"的思路带过去。但很多国家看的是累计月数或使用理由,不看签了几次;反过来,到了海外又容易忽略"到期不续要付补偿"的国家,比如泰国和法国。


以月薪相同、2 年定期合同到期、雇主不续签为例:
| 国家 | 额外支付 | 计算依据 |
|---|---|---|
| 泰国 | 约 3 个月 | 工龄 1–3 年的法定遣散费为 90 天工资 |
| 法国 | 约 2.4 个月 | 合同期总工资的 10% |
| 中国 | 2 个月 | 经济补偿,每满 1 年 1 个月工资 |
| 印尼 | 2 个月 | 补偿金,每满 12 个月 1 个月工资 |
| 韩国 | 约 2 个月 | 退职金,每满 1 年 30 天平均工资 |
| 西班牙 | 约 0.8 个月 | 每满 1 年 12 天工资 |
| 德国、英国、日本、美国 | 法定无需 | 英国不续签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可能被判不公平解雇 |
未休年假折现、按比例的 13 薪等,在各国都要结清,不在此表计算。
| 国家 | 变化 | 状态 |
|---|---|---|
| 德国 | 无理由定期合同拟从 2 年放宽到 48 个月、续签 6 次,适用于 2030 年底前入职的员工;定期合同的书面形式要求拟于 2027 年 1 月 1 日取消 | 执政联盟决议,尚无法律草案 |
| 印尼 | 新《劳动保护法》据报道把定期合同上限从 5 年缩短为 4 年 | 2026 年 10 月 6 日通过,全文尚未公布,据报道有 1 年过渡期 |
| 意大利 | 超过 12 个月的定期合同,由双方自行约定理由的方式适用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 | 2027 年起须按集体协议规定的理由,除非再次延期 |
| 英国 | 不公平解雇的任职期间要求拟从 2 年缩短为 6 个月,定期合同到期不续的风险上升 | 按《2025 年就业权利法》,2027 年起分步实施 |
| 情形 | 建议 |
|---|---|
| 长期岗位,在欧洲、日韩 | 直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用试用期评估员工;定期合同反复续签容易触发转换 |
| 真实的项目或替岗 | 可签定期合同,在合同中写明项目或替岗理由和结束条件,保留书面记录 |
| 试水市场,不确定是否长期 | 在德国可用无理由定期合同(最长 2 年);在法国、西班牙不能以"试水"为理由签定期合同,可通过试用期或名义雇主(EOR)安排 |
| 在泰国、法国、中国等到期要付补偿的国家 | 把到期补偿计入预算,提前决定是否续签 |
| 员工分布在多个国家 | 建立统一的合同台账,记录每份合同的起止日期、续签次数和累计期限,提前 3 个月提醒 |
还没有在当地设立公司的企业,可以通过万领钧 Knit 的名义雇主(EOR)服务按当地法律签订劳动合同;已有公司的,可使用全球薪酬(Payroll)服务处理合同到期和终止的结算。
总结:各国对固定期限合同的限制差别很大:欧洲和日韩以无固定期限为原则,定期合同有期限、次数或理由限制;中国看签订次数;东南亚和美洲各有规定。建议企业:
| 误区 | 实际规定 |
|---|---|
| 定期合同到期就能走,不用付钱 | 泰国、法国、中国、印尼、韩国等到期不续一般要付钱 |
| 各国都是签两次后转长期 | 中国看次数,韩国、日本、英国、西班牙看累计期限,法国、西班牙还看使用理由 |
| 定期合同期内可以随时解除 | 多数国家期内解除同样须有正当理由,巴西等须赔付剩余期限工资 |
| 用定期合同就能试水市场 | 法国、西班牙不允许以此为理由签定期合同 |
| 没有期限上限的国家可以无限续签 | 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可能认定为实际上的长期雇佣 |
| 日本满 5 年自动转为长期 | 满 5 年后须由员工申请,雇主不得拒绝 |
| 英国定期合同到期不续不算解雇 | 在法律上属于解雇,须有正当理由 |
| 德国已放宽到 48 个月 | 目前仍是政治决议,尚无法律草案 |
万领钧 Knit People 2015 年成立于加拿大,起步于全球薪酬(Payroll)业务,在加拿大、中国、菲律宾、欧洲设有 4 大运营中心,持有政府认证的 MSB 牌照。核心业务包括名义雇主(EOR)、专业雇主(PEO)、全球薪酬(Payroll)和名义承包商(COR),并提供全球猎头、主体注册、税务合规、福利管理、工作签证等服务。Knit 采用"华语服务 + 区域运营中心 + 地区专家"的服务模式,业务覆盖 172 个国家和地区,已服务 4,000 多家企业、12,000 多名员工,每年处理薪资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
固定期限合同约定了终止时间,期满或项目完成时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只能依法解除。多数国家以无固定期限合同为默认形式,对定期合同的期限、续签次数或使用理由有限制。
差别很大:西班牙因生产需要一般 6 个月(最长 12 个月),法国一般 18 个月,韩国、德国(无理由)、意大利、巴西 2 年,英国连续 4 年后视为长期员工,日本累计超过 5 年员工可申请转换;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美国没有法定上限。
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续订、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等情形,员工提出或同意续订的,除员工要求签固定期限外,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用工满 1 年未签书面合同的,视为已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看国家。泰国一般要付法定遣散费,法国付合同期总工资的 10%,中国付经济补偿 N,印尼每满 12 个月付 1 个月工资,韩国满 1 年付退职金,西班牙每年 12 天工资;德国、英国、日本、美国法定无需额外支付。
看国家。德国可签无理由定期合同,最长 2 年;法国、西班牙只允许在法定情形下签定期合同,不能以试水为理由。不确定是否长期的,也可以通过试用期或名义雇主安排。
可以通过名义雇主(EOR)雇佣,由 EOR 的当地实体按当地法律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并处理到期、续签和终止的结算。如万领钧 Knit 可提供多国 EOR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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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根据各国劳动法和公开资料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各国规则只列一般情形,集体协议和特殊人群往往有例外;具体合同安排请咨询当地执业律师。